各县(区)住建局,市直有关企业:
按照省人社厅《关于开展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专项评审活动的通知》(甘人社通〔2023〕103号)文件要求,全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评审工作定于3月中旬开始。各县(区)住建局、市属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,认真细致做好申报、审核推荐和政策宣传等工作,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保障助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照市人社局《关于转发<开展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专项评审活动的通知>的通知》(庆市人社发〔2023〕46号)文件执行。
二、网上申报
职称评审工作使用“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”。申报人申报、用人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审核的具体操作程序,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“职称培训”模块。
三、申报时限
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-3月31日,请申报人员及单位按时间节点及时申报。
四、严格审核
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实行“双承诺”和“公示制”。各县(区)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,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、审核等工作,要对申报人员的品德、能力、业绩进行考核评估,并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、业绩能力、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在推荐前完成论文审核、论文著作送审、证书核查、业绩真伪辨别等工作。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不符合要求的,注明原因及时退回;对弄虚作假的,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记入诚信体系。各县(区)要在4月1日前完成推荐提交工作,并将推荐文件及审查登记表、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等资料送市住建局907室,逾期未提交的不予另行受理。
五、强化监督
各县区在申报、推荐、评审过程中,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不得擅自调整受理申报及评审范围,不得随意降低评审条件标准,确保评审工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。
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3年3月10日